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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两票制倒计时,这个省比国家版还恐怖...

2017-05-24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整理发布


日前,辽宁省召开了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部门协调推进会。看来两票制又将新增一省。不过近日,一份名为《广东省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在医药圈广泛流传,瞬间各大微信群、微信朋友圈也炸开了锅,毕竟听说广东说是目前执行最为严格的省份,比国家版要求更高哦~


研究了这次广东省两票制落地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小编不得不对广东省拍手称赞,除了深圳等地允许集团采购(GPO)的市自行组织实施“两票制”后,其他市(含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城市)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均实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执行两票制。


一个月,药企确定配送商

“两票制”实施时间为方案正式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前为过渡期,2018年4月1日起全省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


在执行范围外,深圳市如何落地还需要继续等待,其他地方都需要执行。从执行时间来看,表面上看广东省是给出了半年以上的过渡期,但实际上,从过渡期的要求来看,落地时间其实是相当紧迫。


征求意见稿要求,方案发布1个月内,各生产企业必须在生交易平台重新选择确认相关品种的一级配送企业,包括涉及山区县基层卫生机构(含经过省同意)范围可确定的二级配送企业。方案发布两个月内,所有参加药品交易的生产、配送企业均需完成执行“两票制”的确认工作。


仔细算算,从方案发布后,各大企业确认配送商的时间只有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两个月...我的天呐,好紧张~

史上“最严”两票制

基本上广东省的两票制和国家版一样,并且要更加的严格,制定的界限也更加明确,堵住了很多执行上的漏洞!比如:


国家版: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可视同生产企业。


广东版:持股比例需要达到50%以上,且以上持股只认定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总部在配送企业所占股份。


国家版: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广东版:规定直接从境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代理商,也可视同生产企业。


还记得之前很多企业为了多开一票,有企业在各省收购配送企业吗?这次广东省在方案中明确规定全国范围内仅限一家配送企业或总代理。关于配送企业和总代理,安徽省作为率先落地两票制的省份,已经进行了多次公布,由于各省的信息日渐公开,不知道广东省在总代理、配送商的认定上是否也会参考其他省份的认定。


国家版: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且只允许开一次发票。


广东版:明确控股比例需达到50%以上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持股证明只认集团流通型企业母公司在其子公司、子公司在集团企业次子公司中所占的股份。


没有最严,只有更严,相较于国家版,广东版简直就是升级的plus版,有没有被虐到?

50个山区县可多开一票

虽然非常严格,但是规定供应广东省50个山区县的乡(镇)级(不含城区)医疗卫生机构(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其他县(不含城区)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的,需经省同意。



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上,广东省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排除在可以多开一票的范围内,也是另外一种更为严格的表现。


(附:广东省两票制落地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全文)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全国各省份两票制执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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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山花烂漫

校稿 |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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